记者调查:/ q6 r5 p' Q' @0 o% b# w- M
女子替对方借高利贷
; T: K4 r V: q( k, o; ?; x; m14日晚,记者经过多方联系后见到了李林本人,她向记者讲述了借高利贷的经过。2012年3月,李林认识了弥勒一家水泥厂的老总杨某还签下供货合同。虽然约定按月结算,但后来水泥厂还是欠下李林160万元的货款。多次追款后,杨某请李林帮忙借高利贷来还款,并承诺承担本息。
, F; B$ d2 G4 C( I: W6 ]5 t李林说,当年7月,她找到了放高利贷的沈某,写下100万元的借条,实际收到了95万元,5万元被当利息扣下,钱到账后,她将95万元打到了水泥厂账户,两天后,水泥厂还了李林80万元的货款,之后又分3次给了她15万元的利息还沈某。
- v2 ~) ~) \1 J ?, ~" k. r当年底和次年春,李林又向沈某两次借款共150万元并写下借条,只是两次的钱到账后,李林并未将款划到水泥厂账户,而是支付了购货款。她坚持认为,这些钱也是为水泥厂借的,水泥厂应支付本息,且买来的货也是供给水泥厂的。( ?4 s% D. r% m! m+ X
“这期间,我累计汇给沈的利息超过了200万元。”李林说,但她自始至终只收到过水泥厂的货款90万元,收到的利息有67万余元,并且还从水泥厂拉走了价值近150万元的水泥。( ^, e4 J; b+ R2 H5 h
“今年起,我被债主多次追债已经走投无路,家中被债主撬开过,男朋友的手也被砍伤,由于常有人来闹,美容院也无法再开下去,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李林称,没想到在QQ空间发帖会引起这么大的影响。$ N- s8 |8 ^- ?, A9 K2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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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春节后,水泥厂就一直未支付李林货款及高利贷利息。为此,李林于当年3月将水泥厂告上了法院,要求其偿还100万元的高利贷本息,并支付所欠的货款148万余元。当月,法院进行调解,认可100万元的民间借贷。李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弥勒市法院调查发现,水泥厂资不抵债无力偿还。
- u: a. D/ ]; D“对李林进行询问后,她13日中午就走了。”弥勒市公安局民警介绍,李林的帖子发出后,公安局找到李林进行了询问和劝导。- \. j1 D' x+ B' u# \' n
对于李林的行为,记者在弥勒街头随机采访了数人,有人称知道李林发帖的事,但认为太荒唐。有人知道李林是自己花了高利贷还要找政府讨说法后,觉得这人不可理喻……
- c) r% G) C6 Q* m2 b/ `" \8 l5 }首席记者 任锐刚(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