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旅游局(委)、各旅行社:
& B# B1 {4 R5 ]+ X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旅游条例》,顺应国家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省旅发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文本》(以下简称“合同文本”),并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现将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文本的通知》(云旅发〔2014〕23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u; @4 A% v* T+ ]
一、各县市旅游局(委)和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在合同文本推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州旅游委行业管理科。. t2 i: G- i; Y6 X5 G) O
二、合同文本可在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云南旅游电子政务网(http://www.ynta.gov.cn)通知公告和云南省旅游行业监管平台自行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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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绍宏 联系电话(传真):2316785
/ }4 ^" l: R; q9 q6 ^<p align="right">大理州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p>2014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