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增强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工作合力,提高巡察工作水平,剑川县在巡察工作中采取“协同式”工作机制,强化巡察监督工作规范开展。
+ F' O+ z& i. D" b- ~0 P5 D- } 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共享。在向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扶贫部门做常规函询的基础上,向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函询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摸清被巡察单位底数,有效拓宽巡察组信息来源渠道,增强巡察工作针对性,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提升发现问题的效率和质量。7 G; N" u6 D% B& Z: C
人员联动,强化巡察监督。根据巡察工作需要,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选取78名干部纳入县委巡察人才库,并结合每轮巡察重点,有针对性地从县级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巡察。在前五轮巡察中共发现问题326个,移交问题线索17件。
/ f5 C1 R. j. P; v/ ?. j 联动整改,提升巡察实效。建立巡察意见建议报告和责任分解机制,巡察组将被巡察单位发现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进行报告,由县级领导亲自对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办理,确保巡察发现问题得到整改,保障巡察震慑作用充分发挥。
% z. b8 _- E) q3 {6 |4 C. G; f 联动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利用电视、报纸、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巡察公告,为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畅通信息渠道。巡察中重视对巡察工作的曝光率,巡察后及时公开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巡察工作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巡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真正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1 i0 h1 ]6 P3 e# v/ d; ] (通讯员 庞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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