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第五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在鹤庆县政府领导下,由该县文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具体实施,自2014年3月初开始实施,历时5个多月,顺利完成划定工作。
/ i/ p* E( z2 O近日,鹤庆县人民政府下发了《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鹤庆县第五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通知》,对县内文笔塔、龙珠风雨桥、妙明居、新华古戏台、新华文昌宫、天华洞旧石器遗址、朝霞寺、李宗黄故居、松桂红军墓、北衙红军墓、天子洞石刻、雪石岩石刻等州级文物保护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划定,标志着全县第五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的顺利完成。
! W4 ^0 @* p* _6 A8 |) ~此次公布的划定方案采用图纸与文本相互对照的形式,改变了以往只有文字描述,无图纸表达的做法,增强了科学性、直观性和确定性,为今后的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1 d3 u: z( U! V1 t/ T6 K% V: }5 f
通讯员 韩海娥 罗兴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