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我州召开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要求要认真按照省、州的实施方案,迅速启动工作,全力加以推进,确保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9 A1 C! }5 N0 V4 k- { y" t
会议指出,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是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地震局、省保监局等部门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在巨灾保险方面作出的大胆尝试和积极探索。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从建立和完善全社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创新的思路、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抓好试点工作。 * z6 [$ `+ @& b7 k! e
会议强调,各县市要认真学习省、州的实施方案和大理州的赔付细则,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抓紧完成协议签订,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尽快落实补贴资金,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强化保险公司职责,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试点工作中要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创新,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政策支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为全省全面推行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积累经验、探索路径、作出贡献。 6 J6 h2 F. c& [: |/ q& c
会议通报了《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就《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赔付实施细则(试行)》作了说明,并对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的业务工作进行了介绍。
& N; O( M; u6 C. w9 u ]* h8 ~州政府副州长邹子卿出席会议并讲话。
0 f2 k7 _% u8 G' W6 P据了解,经省人民政府同意,6月30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地震局、省保监局联合下发了《云南省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方案》,正式将大理列为全省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的唯一州市,试点期限三年。' O$ F7 E1 P- V/ {
大理日报(朱蕾) |